供給
供給 (supply) 的定義與需求相似:假設其他條件不變 (ceteris paribus) 的情況下,在特定期間內個別生產者生產特定商品或勞務,面對各種不同價格下,願意且有能力供應的數量,稱為供給量 (quantity supplied)。換句話說,供給即是衡量在一個特定價格面對供給數量的一對一關係。
| \(p_{s}\) (價格) | \(\$10\) | \(\$20\) | \(\$30\) | \(\$40\) |
| \(Q_{s}\) (供給量) | 5 | 15 | 25 | 35 |
與需求概念相似,在進一步討論前,有必要釐清「供給」與「供給量」兩個概念的區別:
- 供給:指整個價格與數量的對應關係,代表生產者在不同價格水準下願意供應的完整數量組合。
- 供給量:指在特定價格水準下,生產者願意且有能力供應的具體數量,為供給關係中的一個特定點。
類似於需求分析,經濟分析中區分「供給的變動」與「供給量的變動」兩個不同概念同樣重要。 供給的變動是指當生產成本、技術水準、相關商品價格、預期等非價格因素發生改變時,整個供給關係產生位移,導致供給曲線本身向左或向右移動。 相對地,供給量的變動則純粹因為商品本身價格的上升或下降所引起,生產者僅是沿著既有的供給曲線在不同價格點之間移動,供給關係本身並未改變。
供給的呈現
與需求表類似,最簡潔呈現供給的方式就是如表 (1) 所示,稱為供給表 (supply schedule)。 透過供給表,可以將生產者(通常是一家廠商)在一定時間、一定市場、各種價格水準上願意且能夠供應的商品的各種數量表。 供給表的組成要素包含價格 (price) 與供給量。供給表較常用於簡化的情況,若模型考慮到更複雜的變數,如生產成本、技術水準、預期價格等,就需要更細緻的工具。
供給曲線
表示特定商品價格與供給量的關係曲線圖,稱之為供給曲線 (supply curve)。供給曲線表達特定價格下,生產者願意且能夠供應的最大供給量,更進一步描述特定供給量下生產者願意接受的最低價格,或稱保留價格 (reservation price)。 因此,供給曲線圖上,只有位於供給曲線右下方(含線上)才有意義。
與需求相同,將表 (1) 中的每個價量組合繪制在二維的座標平面上,並將每個點連線,即可得到由供給表繪製而成的供給曲線。
如果描述供給的方法並非離散而是連續,則繪製的供給曲線是一個平滑的曲線。
一般而言,大部分的商品或是勞務,在其他條件不變之下,當價格高時供給量較高,價格低時供給量較低,此現象稱為供給法則 (the law of supply)。供給曲線表達特定價格下,生產者願意且能夠供應的最大供給量,更進一步描述特定供給量下生產者願意接受的最低價格。
供給法則
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,生產者對某一特定商品的供給量與價格呈現正向變動的情形,此即為供給法則 (law of supply)。若給定供給函數為 \(Q_s = Q_s(p)\),其中 \(p\) 為商品自身價格,\(Q_s\) 為供給量,則滿足供給法則的條件為: $$ \dfrac{d Q_{s}}{dp} > 0 $$ 上式隱含供給量對價格的一階偏微分為正值1,亦即當價格上升時,供給量會增加;反之,當價格下降時,供給量會減少。
供給函數
與需求函數相似,描述特定商品價量關係除了用圖表外,另一個最常見的方式是使用數學函數,稱為供給函數 (supply function)。一般來說,供給函數可表達為顯函數 (explicit function) 與隱函數 (implicit function) 的形式。如描述產品 \(X\) 的供給價量關係,隱函數表達方式為: $$ Q_{x}^{s} = Q(p_{x}; w, r, T, p_{x}^{e}, N_{x}^{s}, \cdots) $$ 其中 \(p_{x}\) 為 \(X\) 商品價格,\(w\) 為工資水準,\(r\) 為利率,\(T\) 為技術水準,\(p_{x}^{e}\) 為 \(X\) 商品的預期價格,\(N_{x}^{s}\) 為生產者家數。
在其他條件(自身價格以外的變數)不變的情況下,供給函數可以改寫為簡潔的形式: $$ Q_{x}^{s} = Q(p_{x}) $$ 亦可將表達為反供給函數 (inverse supply function) 的形式: $$ p_{x} = p(Q_{x}^{s}) $$ 而反供給函數表達的即是各特定供給量下,生產者願意接受的最低價格。
市場總合供給
與市場需求概念相似,市場總合供給 (market supply) 是將個別生產者的供給曲線進行水平加總所得到的結果。對於生產者而言,了解市場總供給有助於制定產量和定價策略。
供給表的水平加總
假設市場中有兩家廠商 A 和 B,其個別供給表如下所示:
| 價格 | 廠商A供給量 | 廠商B供給量 |
|---|---|---|
| \(\$10\) | 5 | 0 |
| \(\$20\) | 10 | 5 |
| \(\$30\) | 15 | 10 |
| \(\$40\) | 20 | 15 |
通過水平加總,我們將相同價格下兩家廠商的供給量相加,得到市場供給表:
| 價格 | 廠商A供給量 | 廠商B供給量 | 市場供給量 |
|---|---|---|---|
| \(\$10\) | 5 | 0 | 5 |
| \(\$20\) | 10 | 5 | 15 |
| \(\$30\) | 15 | 10 | 25 |
| \(\$40\) | 20 | 15 | 35 |
需要注意的是,不同廠商可能有不同的最低供給價格。例如上表中,廠商B在價格低於 \(\$20\) 時不願意供給,這反映了廠商間成本結構的差異。
供給函數的水平加總
與需求函數的水平加總相似,市場供給函數是個別供給函數的水平加總。假設市場中有 \(n\) 家廠商,第 \(i\) 家廠商的供給函數為 \(q_i^s = q_i(p)\),則市場供給函數為:
以前述兩家廠商為例,若廠商A的供給函數為 \(Q_A^s = 0.5p\),廠商B的供給函數為 \(Q_B^s = - 10 + p\),則市場供給函數為:
這個例子說明市場供給函數可能呈現分段函數的特徵,反映不同價格區間內參與市場的廠商數量不同。
水平加總之二
假設某特定商品的市場上存在兩家廠商,兩家廠商的供給函數分別為: $$ \begin{cases} p_{1} = 5 + 2q_{1}\\ p_{2} = 10 + q_{2} \end{cases} $$ 請求出市場供給函數。
生產者剩餘
生產者剩餘 (producer surplus) 與消費者剩餘概念相似,是衡量生產者從市場交易中獲得福利的重要指標。這個概念反映了生產者實際獲得的收益超過其最低供給意願的部分。
生產者剩餘的基本概念
生產者剩餘的核心概念可以用簡單的公式表達:
願意接受最低價格 (willingness to accept) 是指生產者對某商品的最低保留價格,亦即生產者認為該商品供給的最低成本。實際獲得價格 (actual revenue) 則是生產者在市場上真正獲得的市場價格。
舉例來說,假設某農夫願意以最低 \(\$15\) 的價格出售一公斤有機蔬菜,但市場價格為 \(\$25\)。在這種情況下,農夫獲得的生產者剩餘就是 \(\$25 - \$15 = \$10\)。這 \(\$10\) 代表農夫從這次交易中獲得的「額外利益」或「生產者福利」。
離散型商品的生產者剩餘
對於離散型商品,生產者剩餘的計算與消費者剩餘相似。假設某生產者對商品的供給函數為離散形式,其對第 \(i\) 單位商品的最低接受價格為 \(p_i\),市場價格為 \(p^*\)。若該生產者供給 \(n\) 單位商品,則生產者剩餘為:
考慮以下情境:某小型製造商對產品的供給狀況如下表所示:
| 商品單位 | 願意接受最低價格 | 市場價格 | 個別生產者剩餘 |
|---|---|---|---|
| 第1單位 | \(\$100\) | \(\$150\) | \(\$50\) |
| 第2單位 | \(\$120\) | \(\$150\) | \(\$30\) |
| 第3單位 | \(\$150\) | \(\$150\) | \(\$0\) |
| 第4單位 | \(\$180\) | \(\$150\) | \(-\$30\) (不供給) |
在市場價格 \(\$150\) 的情況下,該製造商會供給3單位產品,總生產者剩餘為: $$ PS = (150 - 100) + (150 - 120) + (150 - 150) = 50 + 30 + 0 = 80 \text{元} $$
連續型商品的生產者剩餘
對於連續型商品,生產者剩餘的計算同樣需要運用積分概念。假設供給函數為 \(p = p(Q)\)(反供給函數形式),市場價格為 \(p^*\),對應的均衡數量為 \(Q^*\),則生產者剩餘為市場價格線下方、供給曲線上方的面積:
線性供給函數生產者剩餘
考慮最常見的線性供給函數 \(p = c + dQ\),其中 \(c \geq 0\), \(d > 0\)。在市場價格 \(p^*\) 下,均衡數量為 \(Q^* = \frac{p^* - c}{d}\)。
生產者剩餘的計算如下:
將 \(Q^* = \frac{p^* - c}{d}\) 代入上式:
上述結果可得知,線性供給曲線下的生產者剩餘同樣呈現三角形面積,底邊為均衡數量 \(Q^*\),高為市場價格與最低供給價格的差額 \((p^* - c)\)。
-
供給函數對價格的一階偏微分為正值,即隱含了供給曲線為正斜率。 ↩





